文都高考-所有权转移与履行抗辩权、委托
   首页| 考研 | 四六级 | 西医综合 | 公务员 | 法律硕士 | 职业教育 | 高考 | 中小学 | 司法考试 | 小语种 | 考试书城
文都考研
  报 考 招生简章 | 高招访谈 | 高考分数线 | 报考指南 | 高考政策 | 招生动态 | 大学排行
  备 考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高考辅导班 |
 文都新闻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频道】 => 报考指南
湖北文都高考复读中心
·
武汉文都复读学校校园集锦
·
文都高考复读学校08高考优秀学子 
·
高考复读基地高三年级十一月联考光 
·
高考复读学生07年四月调考光荣榜
·
龙巢教育网采访北工大高考复读中心 
·
北工大暑期家教辅导火热报名中
最新招生信息 更多>>
·
武汉文都高考复读基地
·
文都一对一单科私教班
·
文都青山教学区08年暑期课程安排
·
文都华师教学区08年暑期课程安排
·
文都香港路教学区08年暑期课程安排
·
09中/高考承诺班开始测试
·
武汉文都2009年美术高考班
·
艺术类高考一对一家教签约一月冲刺
·
原华师一附中名师高考复读咨询报告会
·
北工大高考复读中心高职班招生简章
    高考工具箱 more
·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
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按学校排序
·
全国“985工程”高校名单
·
全国“211工程”学校名单
·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
·
全国高校网址导航
·
海南省高校网址导航
·
天津高校网址导航
·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农学
·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医学
·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工学(2)
·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工学(1)
·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管理学
所有权转移与履行抗辩权、委托
http://gaokao.wendu.com  2008-11-13 9:38:50  来源:   [点击数:208]
      新疆A公司将500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B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B公司提成。B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A公司。半月后,A公司找到买泉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500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A公司收到该欺后将委托B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A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A公司立即致电B公司,没有A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B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A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B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A公司要提成。A公司立即回丁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考试大编辑 
  (1)A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2)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A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3)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 
  [答案] 
  (1)属于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B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仓单交付给纺织厂后转移。 
  (2)A公司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以拒付货物。考试大编辑 
  (3)B公司因违反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指示而应承担违约责任。 
  (4)纺织厂享有棉花的所有权。因为经拟制交付而发生了所有权移转之效力。 
  [解题思路] 
  本题着重考查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负担、履行抗辩权、委托等考点。《合同法》第66—69条在我国立法史上首次确立了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需要注意。而本题也将此列为考查重点,值得关注。第406、409条是委托保管合同受托人的赔偿责任的核心规定。第406条规定了不同受托人责任的归责原则,而第409条规定了两个以上受托人的连带责任。理解了这些问题,解题还是较为容易的。考试大编辑 
  [法理详解] 
  (1)、(4)《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35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140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依以上规定,一般而言,若无特别规定,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移转。而依第135、140条之规定,交付可分为三类,即现实交付、拟制交付与简易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于买受人,以替代现实的交付。本题中出卖人(A公司)应当履行向买受人(纺织厂)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义务,就是一种拟制交付,这种拟制交付可以称为指示交付,它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请求提取标的物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最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 
  无论何种交付,只要一经完成,即发生动产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本题中,出卖人经由受托入B公司完成了对买受人纺织厂的交付行为,棉花所有权即告移转。因为仓单是物权凭证,经合法背书后交付,仓单中的载明的货物所有权发生移转。应当指出,买受人纺织厂未付款,应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但这不应当影响货物所有权的移转。考试大编辑 
  (2)《合同法》第67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条所规定的权利即称为后履行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存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可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合同利益,而拒绝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区别明显,后者是先履行义务方的权利,而前者是后履行义务方的权利。 
  本题中,双方约定纺织厂(买受人)先付一半价金后,出卖人(A公司)再背书仓单交付货物,尔后结算余款。可见,纺织厂处于先履行义务方,而出卖人处于后履行义务方,故出卖入主张的是后履行抗辩权。 
  (3)《合同法》第399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考试大编辑 
  第406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依此,受托人有义务按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并根据合同规定:按棉花售价比例给B公司提成,因而可以判定该合同是有偿的。A公司明确指示受托人B公司:未经委托人书面确认,不得将棉花仓单背书转让。B公司违反了A公司的指示,只凭纺织厂的买卖合同和银行付款担保书而将棉花仓单背书转让,B公司的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且具有明显的过错。根据《合同法》第406条规定: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B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司法报考指南的更多信息
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 合同法复习-从根基到进阶再到通明
缔约过失责任、借款合同、担保 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著作权商标权约定管辖
司法考试:租赁合同、建筑物侵权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不安抗辩权、留置权
合同订立、定金罚则、商品房预售条件 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检验义务、代位权
《司法考试时间管理宪章》及疏议 合同相对性、风险负担及违约责任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不安抗辩权、担保 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改革使用条形码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授予需要提交的材料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必备的材料 08司考大纲(考 试 说 明)
  发布评论
姓名:
   当前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评论
验证:
    请输入验证码
内容:
  郑重声明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文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如下: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文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文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字体: 】    【打印输出】    【关闭窗口
关于文都 | 文都联盟 | 投稿中心 | 招贤纳才 | 文化交流 | 投资咨询 | 法律声明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委党校内(武昌雄楚大街尤李东村) [地图] 邮编:430070
咨询热线:电话:027-87292252 87292693 E-mail:gdxinzhi2008@163.com
湖北武汉文都高考复读中心(c)版权所有 京ICP证070272号   廊(公)备 13100138000194